因此,又回到了古早的话题——文化决定论,还是制度决定论?
我并不认为这是二元的。女权问题,本身是有混合的。
比如现在中国的出生比,堕女胎的比例从未减少,导致中国男性出生大幅高于女性。你换什么制度,中国人就是喜欢生男的,必须带鸡巴,这就是文化导致。法律可以阻止吗?可以,譬如最初没有性别鉴定技术而有计划生育时代的中国——短暂几年,中国的生育性别比是难得的自然。制度是可以改变女权现状问题,但问题是,女性如何争取这种制度的确立?这又要提到民主化。只要女性没有投票权,那就不可能逼迫国家/集权政府/习近平来确保自身的人权。
现状是,中国催生,管你生男生女,生就完事,女人就是生育机器,并且没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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